“一房一价”能走多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从内容看,确实是让住房消费恢复了普通商品的一般属性。即不同的品质有不同的价格,申请预售的全部房源等同于摆上货架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不经批准不能擅自涨价。
一房一价的规定使得五一期间房子又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此项规定充分证明了政府对房市的高度关注,积极的为调整房价做出努力,2011年,房子将依然受到全民瞩目。
过去,开发商和代理商可以通过垄断和市场情况自行调整价格。现在价格公开透明,消费者虽然可以不被“排号”影响,但开发商和代理商想高价销售,可以通过“高开低走”或者再向物价部门重新申报备案就符合手续。一房一价虽然是从政策上试图规范房市限制房价,但面对众多有购买实力的刚需以及投资客,此项规定的影响力又能走多远,相信未来几个月房市的现状将为我们揭晓答案。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