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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北京购房须在京完税5年

点击次数:1077 次  更新时间:2011-02-17

对有2套房的本市人和1套房的外地人暂停售房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北京市16日出台落实“国八条”的楼市调控细则,细则要求,在北京市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北京购房,须提供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在公众普遍关注的限购方面,细则要求,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的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对于已经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无法提供有效暂住证及连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购房。

为了加强对购房资格的审核,切实把限购政策落实到位,文件还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公安、税务、民政等各部门进一步完成信息共享及购房人资格核查机制,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购房人,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未严格核实购房人资格、违规签订购房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而在信贷政策方面,文件要求进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北京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实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机构要严肃处理。
 

201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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