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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政”解读分析

点击次数:948 次  更新时间:2012-06-07

201258,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从71开始实施,2013630为止。通知中所指的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扬州买房新政的确很巧妙,在国家一再强调不放楼市调控的背景下能自圆其说、剑走偏锋得以存活实属不易。扬州新政没有夭折,但不代表它没有救市嫌。其实,众人担忧的并不是扬州新政能多大程度上刺激购房需求,而是它所传达出的楼市调控放松的信号。

520,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武汉召开的六省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指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仅仅时隔两天,住建部就对扬州新政表示肯定,不知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有所松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模糊性是否表明尚未被严冬彻底洗涤的楼市就要迎来春天?

虽然扬州依托2011年江苏省《关于加快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苏南城市中心区的新建成品住房的比例要占到60%以上,其他地区占到40%以上这一政策,实施买成品房奖励措施有理有据,但新政中并没有对购首套房者与买二套房甚至多套房者加以区分,也就说明刚需性住房与投机性住房可以一视同仁。谁都明白,房价之所以能扶摇直上,令人叹为观止,很大程度上都是投机炒房者的功劳,房价能否回归合理区间,让普通老百姓买得起房,关键因素就在于能否挤压房地产泡沫,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而主管部门对扬州新政中的弊端视而不见,很难不让人猜测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及执行力。

房地产行业成为实际上的经济支柱,不管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松动都是翘首以盼。扬州新政试水成功,虽然只是微调房地产政策,没有触及红线,但其他地方难免群起效仿,楼市回暖、房价反弹恐怕也是可以想象的。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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