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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被叫停解读分析

点击次数:912 次  更新时间:2010-11-03

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中新网11月3日电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今年4月发布的“国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但是,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门槛并未提高,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仍比照首套房。

9月29日发布的“新五条”,大幅提高了二套房首付和利率,并暂停第三套房贷款,而公积金房贷政策仍然未变。

此前,公积金房贷利息支出远低于银行商贷。如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05%,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14%。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成为投资购房者最后的“避风港”。

国家此次重拳出击,发布《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度实行差别化利率,堵死了利用公积金炒房的漏洞。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差别化利率的“限贷”政策后,房地产市场将出现明显下滑迹象;公积金贷款再次“限贷”,有望加快楼市“二次降价”的步伐。

201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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