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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六条”政策解读

点击次数:919 次  更新时间:2010-09-30

10月11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成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要求,各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的力度。

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新购置土地。

三部委要求,各地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实施细则。已印发实施细则的地区,要按照近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通知》的要求,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同时,对省级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与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三部委要求,各地要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管理,加大对各地2010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

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为此,各地要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三部委强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新购置土地。

同时,要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耕新置地观点:如果上述规定都能够得以严格执行,将有相当一部分开发商被暂停拿地资格,其中可能还会有部分明星企业,这些开发商不仅面临无地可拿,而且资金链将面临严峻的考验,或将不得不降价售房以缓解资金压力。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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