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发楼市调控令:开发商囤地一年禁再买地
今年初,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近半年时间过去,房价未大幅下跌,多个城市反而出现回暖迹象。9月26日,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企业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土地闲置一年的,都将禁止竞买资格。
闲置地优先供给保障房
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没完成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高房价地区要增加限价房供应,主管部门应明确限价房售价
通知要求,市、县国土和建设部门,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公共租房、中小套型商品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规划部门在受理后10天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让地块需“没有纠纷”
国土部日前公布的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毛地出让拆迁难、调整规划等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约占六成以上。
通知再次强调,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拟出让地块要依法进行土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确保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没有纠纷。
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要限期查办,对违规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
囤地一年 不得再买土地
通知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据国发10号文件规定,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在商品住房预售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约行为。
两部门查二套房贷 国庆后汇报国务院
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仍在深入。9月中旬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南京、杭州和厦门八个城市的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国庆长假后向国务院汇报。
2010年9月26日